活動時間:2008/12/10(三)-2009/1/6(二)
活動資格:必須是Yahoo!奇摩會員,才能開始玩遊戲喔~
中獎通知: Yahoo!奇摩於活動結束後,將於2009/1/20(二)透過系統,隨機抽出符合本活動辦法規定的參加者姓名,得獎名單將公佈於Yahoo!奇摩活動網頁上,並以e-mail通知得獎者。獎項之寄送日期將載明於得獎通知e-mail內。
遊戲步驟
  1. 由專題首頁點選【TOP10大挑戰】進入【活動主頁】
2. 點選【立刻挑戰去】
3. 登入Yahoo!奇摩會員,登入成功後,就可開始玩囉!
遊戲操作
  方格:滑鼠點選方格,右邊將顯示題目。
選答案:滑鼠點選或直接按「↑、↓」上下方向鍵。
放棄:滑鼠點選或直接按「Esc」鍵。
確定:滑鼠點選或直接按「Enter」鍵。
偷瞄答案:滑鼠點選或直接按「空白鍵」。
遊戲規則
遊戲共25格,滑鼠點選任一方格則顯示頻道名稱,右邊欄位將顯示該頻道相關的題目。若方格裡出現的是「拍賣」,則表示所要回答的是跟Yahoo!奇摩拍賣相關的問題,以此類推。
所有題目均為選擇題模式:
 

答對,該方格顯示圈圈,積分1分。
答錯,該方格顯示叉叉,不加分不扣分。

圈圈連線:當形成5個圈圈連線者可加得20分,同一局遊戲裡不限5個圈圈的連線次數。
每次得分均會自動統計到本局分數中,並同時顯示到目前為止的總積分,以及已經累積的總抽獎次數。
若中途跳出遊戲畫面或關閉視窗,得重新進入遊戲,積分只統計至跳出前最後一次計分。
題目出現後,無法再點選其他方格,需「完成答題」或選擇「放棄」,才能再點選下一個方格。
只要積分1分以上,就擁有至少1次的抽獎機會!
本遊戲不限單日參與次數,歡迎大家把親朋好友都拉進來,比比看誰是TOP10不敗高手,一起把贈品通通搬回家!!
每場遊戲的分數可累計,積分越高抽獎次數越多,中獎機率就越高!(最高抽獎次數為70次)

 總積分:抽獎次數

 001~024 分:01 次

 025~050 分:02 次

 051~100 分:05 次

 101~175 分:08 次

 176~230 分:12 次

 231~300 分:20 次

 301~375 分:30 次

 376~500 分:40 次

 501~800 分:50 次

 801~1100 分:60 次

 1100 分以上:70 次

注意事項
 

1.參加者於參加本活動之同時,即同意接受本活動之活動辦法與注意事項之規範,如有違反,Yahoo!奇摩得取消其參加或得獎資格,並就因此所生之損害,得向參加者請求損害賠償。


2.參加活動者必須遵守Yahoo!奇摩的服務條款、使用規範及其他交易有關之規定,如有違反,即自動喪失參加資格,如為得獎者,則取消得獎資格。


3.得獎者應於Yahoo!奇摩通知之期限內回覆確認同意領取獎品,並提供Yahoo!奇摩所要求之完整領獎文件,逾期視為棄權。得獎者所提供之身分證明文件如與會員登錄資料不符,Yahoo!奇摩得要求得獎者提出相關證明文件,否則Yahoo!奇摩得取消其得獎資格。


4.參加者保證所有填寫或提出之資料均為真實且正確,且未冒用或盜用任何第三人之資料。如有不實或不正確之情事,將被取消參加或得獎資格。如因此致Yahoo!奇摩無法通知其得獎訊息時,Yahoo!奇摩不負任何責任,且如有致損害於Yahoo!奇摩或其他任何第三人,參加者應負一切相關責任。


5.如有任何因電腦、網路、電話、技術或不可歸責於Yahoo!奇摩之事由,而使參加者所寄出或登錄之資料有遲延、遺失、錯誤、無法辨識或毀損之情況,Yahoo!奇摩不負任何法律責任,參加者亦不得因此異議。


6.本活動獎項以公佈於本網站上的資料為準,如遇不可抗拒之因素,Yahoo!奇摩保留更換其他等值獎項之權利。


7.活動獎項價值超過新台幣13,333元者,得獎者應自行負擔15%之機會中獎所得稅。活動獎項如為現金,Yahoo!奇摩有權自應給付獎金中逕予扣除相關所得稅,現金以外之獎項,得獎者應先繳納中獎所得稅後,始得領取活動獎品。


8.本活動獎項不得轉換、轉讓或折換現金。


9.本活動獎項寄送地區僅限台、澎、金、馬,Yahoo!奇摩不處理郵寄獎品至海外地區之事宜,且得獎者應自行負擔活動獎項寄送之郵資。


10.參加者如因參加本活動或因活動獎項而遭受任何損失,Yahoo!奇摩及相關之母公司、子公司、關係企業、員工、及代理商不負任何責任。一旦得獎者領取獎品後,若有遺失或被竊,Yahoo!奇摩或贊助廠商等不發給任何證明或補償。


11.Yahoo!奇摩之員工不得參加本活動。


12.如本活動因不可抗力之特殊原因無法執行時,Yahoo!奇摩有權決定取消、終止、修改或暫停本活動。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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